前幾篇文章《剽竊文字》裡面曾經提到“酪梨壽司”的抄襲事件,沒想到這件事情居然在網路上面越演越烈,現在幾乎到了一種一發不可收拾的情況。
各地部落客都會針對「抄襲」這件事情發表一些自己的意見跟看法,我想,「網路著作權」這件事情應該也要在這次的革命(革命是一種眾人的共識)有很大的改進,而且以後若有發生相似的事情都會以此事件作為一個處理典範。
抄襲,其實這件事情的罪惡並不是很大,我想大部分的人或多或少都會有相似的經驗,學生時期抄書的心得、大學抄網路的文章、A部落客抄B部落客的文章、新聞抄網路、A國抄B國不論什麼創意,我想大家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其實對於「抄襲」都司空見慣,或是應該說,對於此是沒有太多的想法或意見,因為別人怎麼做我也就跟著怎麼做。
這種事情在台灣行之有年,而且隨處可見,節目互抄、MV互抄、歌曲互抄、文章互抄,這些事情其實大家都見怪不怪,更好笑的是,每當有人指出那些抄襲之處就會有一堆人跳出來護航,用一些極度愚蠢的話語替那些抄襲的人消毒,「大家都是這樣做」「誰誰誰也這樣做」「我覺得相似度不大」「看起來差不多,但是其中還是有作者的心思在」,不然就是直接放大絕:「你利害你不會去做?」
哼!有時候真的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為什麼那些人做錯是卻還有人願意矇蔽自己的眼睛去相信他們是對的?明明事情就擺在眼前,為什麼他們還能支持這樣錯誤的行為?難道就因為那些人的人氣度高?還是因為抄襲不算是一種錯?
這是一個很直得探討的問題,到底怎樣叫做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