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跟大家說,馬政府是無能的政府,每次好的政策一出來,先推掉一半,剩下的交給立法院修法,兩改三改四五六七八改,你不想辦法改的四不像,怎麼有辦法讓大眾訐譙?這次消費券一出來,我看他們起碼改過七次,你到過年前才給我們定案,你還有良心啊?(改自《黑金》)
最近經濟這麼差,其實不用我多嘴我想大家應該有看的出來感覺的到,雖然大環境差不能怪罪在政府頭上,但是心中就是有一股氣嚥不下去,不是說我不喜歡馬政府,因為當年我也投了他的票,但是他做是太沒有魄力、太沒有擔當,老實說,看了很不爽,這次不用你們拱,我都想當總統,而且一定比他好。
但是,「再爛的電影都有五分鐘能看的劇情」,除了要求改車的人改回排氣管之外,最近的好政策可能就屬於「消費券」了。
請注意,那只是「好」政策,而不是「頂好」或是「最好」喔!因為這個政策依舊有太多漏洞可以被人罵,而且條條有理,是無法辯駁的,但是,整體上來說,這個政策是正確的。
在消費券一放出風聲之後,台灣立即沸沸揚揚了起來,除了阿扁被關這個天大好消息之外就數這個最振奮人心,能夠壓過張銘清被踹、陳雲林來台全台大亂、阿扁絕食、野草莓、小藍梅這些個爛新聞所佔的許多版面,讓人不禁想問,台灣人怎麼這麼熱愛政治,而不顧經濟?
但是,台灣可愛的地方就是看起來雖然鬧哄哄,卻依舊有人在默默的做事,那個人是誰?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滿瓶的不響,半瓶的響叮噹。」而有大版面的絕不會做事。
消費券一出來,網路上立即掀起一陣宣然大波,網友很迅速的立即分成兩邊,贊成跟反對的五五波,誰輸誰贏?抱歉,我暫時還看不出來。
我雖然也很想立刻加入戰局,不為什麼,就因為好像很好玩,但是我還是忍下來,為什麼?因為我還是想要理性的看事情,而不是跟著別人隨之起舞,那不是我的風格,我也不喜歡這樣。
贊成的論點不外乎是:貨幣基數的加乘、停滯性通膨的紓解、有錢拿。
反對的論點也都聚焦在:不方便、現金好用、馬英九無能。
你沒看錯,真的有人用這些論點再做隔空交戰,而且還頗精采的,雖然雙方是風馬牛不相及,吵的完全不相干,但是很過癮,我怎麼也想不到怎麼有人能用這麼蠢的點做筆戰的爆發點?!
而事情過了幾個禮拜,多數人也都稍微冷靜,所以我想是我提出我的觀感的時候了。
首先我要說,消費券是絕對正確的走向。
雖然很多人都說應該用退稅、發放現金這樣的方式來刺激消費,但是我要說一下,這兩樣都是沒有用處的方式。
退稅,要退多少税?每個人要分別退多少才算公平?要不要排富?要不要給生活困苦的人多退一點?
老實說,每一樣都不是公平的方法,每一樣都會照成更大的貧富差距。
退稅要是用比例發放,窮人退的永遠沒有有錢人多,想想有錢人一年繳多少税,他們隨便退繳出來的稅1%就好,有多少?而窮人幾乎沒有繳稅,你要他們能拿到多少的退稅?
就算真的用這樣的方法好了,要用寄的、到郵局領,還是直接匯到戶頭?
而拿到現金的人有多少人會拿錢出來花?我先說我不會。
而消費券則是用半強迫的方式逼迫人民強制消費,每個人花三千六是很驚人的,能創造多少貨幣基數?再加上因為消費券而省下來的三千六現金,全花光是不可能,但是至少會花一半掉,所以一個人可能會花到五千四左右,也就是創造將近一千三百億的國民消費額,你說,這樣明年的成長額度有多驚人?
再來,雖然很多人說這是債留台灣後代,沒錯,就目前來看是這樣,但是很多人都忘了一件事情,就是商家賺到錢之後是不要要多繳一點錢給政府呢?這樣是不是用另一種方法來課稅?而且很漂亮喔!
再來,政府擴大消費圈也是正確的。
其實多數人消費的地方都不是在有發票的地方,那是哪裡?夜市啊!老街啊!遊樂場所,風景區啊!
你想想,你一個月會到賣場買超過五百塊嗎?不多吧!但是你出去玩會花少過五百嗎?也不會吧!
所以這是完全正確的,加上那些收到消費券的小販因為不想多繳稅給政府,所以一定會花在別的有發票的地方,這樣不是就創造了第二次消費?
所以我說,消費券是絕對正確的走向,雖然多數人看衰,但是我想問一下那些看衰的人:
你會不會領?
廢話,有三千六耶!不領的是白痴啊!
那為什麼要罵政府?也不過就想展現一下自己似是而非的論點而已,真要問他們領不領錢,還不是一個一個乖乖的去排隊,領完還會很開心的去消費,這就是台灣人可愛的地方。
但是,消費券有沒有缺點?
絕對有,而且那些罵的人罵的很對。
首先,面額太大,六張五百三張兩百,我想問一下,一個人出去逛街有沒有機會在一家店內花超過五百元?
別說五百了,有時候光是兩百我就想了很久,我到底在哪裡一口氣花超過兩百?事後證明,有,但是很少。
而這個限制對於窮人跟有錢人是沒有差別的,窮人絕對是到量販店買生活必需品、吃的、穿的,有錢人就到精品量飯店,幾千幾千的出去,但是對於我這種不上不下的人呢?
一個人住,到大賣場也很難一口氣花五百買東西,那我六張五百怎麼動?
對於這個缺點其實我想到一個解決方案,就是找零錢。
先別噓我,我知道這個方式絕對會有人早就想到,想用這個方式去換現金對不對?
所以我的方法就是買東西超過面額的一定程度才能找零錢,假設用六成來算,就是五百元要買超過三百,這樣才能表示說你是真的有用心想要買東西,而不是單純的想要換錢,而這也一舉消除多數人的罵聲,這樣就算面額太大也不用太擔心不是嗎?
第二個缺點其實我也不知道算不算缺點,就是「排富」。
首先我要說,我是強烈支持排富的人,不為什麼,有錢的人你又幹麻要給他錢?他不缺那三千六吃飯,但是我缺啊!
而且政策又說,捐出來的人可以節稅,節多少?省多少?笨蛋,這還要問,當然多過三千六啊!不然鬼要捐出來哩!
那這樣是不是對我們這些不是很有錢的人不公平?而那些整天叫說要公平的有錢人你們也沒想想,自己一年賺多少,叫兩個會計師東省西省又省多少,絕對超過三千六啦!那你們又幹麻這麼計較這些零頭小錢?
什麼叫公平?大家都不要節稅最公平啦!
所以我說所有人都想太多了,政府給你錢你就拿,要你花你就花,想太多只是杞人憂天,難道你會因為擔心太多就不拿錢?還是你怕有錢沒地方花?
人很聰明的,就算天塌下來都有辦法解決,更何況還是花錢這種小事,想的太多只會讓自己太累,還是開心等花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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