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作品的好壞,不在於你寫出了多少東西,而在於你讓讀者明白多少東西。」

這是我在多年前偶然看見的一部作品後所激發出的想法。

奇怪的是,經過這麼多年後,我居然沒有忘記過這句話。

前幾世纪時,曾經有人提出過「作者以死」的說法。

就是當一部作品在作者完成的那一剎那,作品就不再是作者的東西。

因為許多人會提出「褒」或「貶」等等各種不同的看法。

就像是一個人。

不會有所有人都提出他是好人或他是懷人的說法,一定會有人提出正反不同的意見相互制衡。

所以作品在作者完成的那一瞬間,作品就擁有了它自己的生命了。

最近看了許多的電影跟小說。

但是大多數的人都在討論角色的演技或是拍攝地點的選擇。

導演的名聲或是作者的豐功偉業。

不可否認,這的確是電影跟小說中不可或缺的一大因素。

但是卻不是最重要的因素。

作者為何寫出這本書?

導演為何選擇角色的詮釋?

作品想表達的意見為何?

角色為何如此設定?

作者費盡心思的設定出這些謎題,卻從未聽見人們討論。

或許是作者描寫事件的功力增加了吧!

或許是電影的特效才是電影的最大賣點吧!

不再有人深思整部作品,也不再有人在意自己所得到的想法。

大家都開始學會了遺忘,遺忘了最美好的時光。

不是我特別的與眾不同,因為我也會在意那些原本不是重點的東西。

我也只是普通人。

但是,當我開始想要創作時,我才發現到。

我想給別人的,不是作品的懸疑、詭異、多樣化。

不是角色的英俊、才智、好運氣。

而是想讓人看完我的作品後有種滿足感。

認為他們得到了些什麼。

而不是單純的說:「這部作品好。」

但是好在哪又說不出來。

這會讓作品本身感到悲哀,因為,

「作品的好壞,只在於多少人能得到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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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長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