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聽歌,喜歡哼歌,偶爾心情好我也會唱兩首歌。

我想,這世界上應該沒有人不喜歡歌的,不管是聲勢浩大的交響曲、阿卡貝拉的天賴人聲、充滿回憶的鄉間小曲、百聽不厭的家鄉小調、帶點憂鬱的藍調、輕鬆輕快的爵士、熱血沸騰的搖滾樂、會心臟麻痺的重金屬。
每個人都有專屬於他自己喜歡的音樂,但是會一起讓人哼兩句的或許只有流行音樂。

世界上每天都有十首歌曲誕生,去也有更多歌曲被人遺忘。
被遺忘的歌曲很難被人想起,不是歌唱節目每週唱十首就能拯救的起來的,也不是彼此之間互相哼歌就能攘那首歌起死回生的。
被遺忘的歌曲可能是因為唱的人不對,可能是因為搭配的組合不對,但是大多數的原因其實是因為「推出的時機不對」。
每個歌手都會有三、四首永遠的主題曲,但是一個專業的歌手一生最少會有五十首歌是為他而生的,但剩下的四十多首到哪裡去了?被人遺忘了。
因為時間而淡忘,不在有人會唱過去的流行歌,因為那一點都不吸引人,因為那一點都不流行。
因為歌手而淡忘,不會有人再唱消失的歌手的歌,縱使有,也絕不是因為那名歌手的原因,只是因為有另一名歌手翻唱而已。
好歌,好聽的歌,就此被人逐漸遺忘,還有誰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起?還有人會記得?

閒來無事的最近,我會看著不斷重播的一個好節目,不譁眾取寵,不靠大牌人氣堆積,用最單純的音樂來吸引人,用被遺忘的好歌做號昭,好歌,又有重生的機會,那個好節目叫做──百萬大歌星。

我總以為自己聽過的歌很多,而是後證明我聽過的的確不少。
但是聽過僅止聽過,就是熟悉旋律,偶爾跟著哼上兩句,但是卻不能整首一起唱到完。
因為這個節目,我開始專注在歌詞上,也開始喜歡上躲在旋律背後的那份意境,那不是通過就能說出的感覺,那要真正去看過才能稍稍了解寫詞者所寫下的文字迷宮。
歌,是越老越能受考驗,並非越多人唱就越好聽。
好歌,靠的不是歌手的名聲,不是鋪曲寫詞的人的經驗,以時候靠的是那時候的一點靈感加上一點才氣。
一首好歌,不是那麼好做的。

還想記起過去的感動嗎?還想記起過去的回憶嗎?
被人遺忘的好歌,有時候被遺忘的是自己的過去。
好歌,是永不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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