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宅神朱的一篇文章,讓我又想起了那個曾經讓我想了很久的問題,要不要廢除死刑。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9/06/04/deathsentence


如果要我說,我會全力贊成死刑。
管那個死刑犯是不是真的有天大的罪行,是不是真的值得原諒。
台灣的刑法,老實說,已經是非常寬鬆,所以如果真的會被判死刑,一定是真的罪該萬死的人,連續殺人、凌虐致死、打劫濫殺,如果說這樣的人都無法用死刑來制裁他們,請問,台灣還需要法律幹什麼?

我很討厭人權協會、廢除死刑協會這些人,他們總是將價值建立在一個很奇怪的地方,是,死刑犯是人,他們應該要有需要人權,但是我想問一件事情,哪個人會隨意犯罪殺人?
這樣的人如果也有資格叫做是人的話,那我不就是神了?大家都是神了,不然要怎樣區分兩者之間的差別?
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人有自治力,人有思想,人懂得什麼叫做自由權力,如果這些都不懂,那請問他跟野獸又有什麼分別?不對,那種人比野獸還不如。

當一個正常人看見小孩哭的時候他會想要安慰小孩,看見有人受傷他會想要幫他包扎,看見有人哭泣他會想要安慰他,雖然大多數人不一定會真的去做,但是至少心裡面會同情那些人,這不是因為什麼道德層面、良心、過去教育,而是只要身為一個人,就一定會有這樣的情緒在,不爲什麼,因為你是個人。
但是那些死刑犯呢?可以用一百多刀殺死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可以一群人輪姦一個女人、可以開車來回輾斃一個人、可以用各種變態手法凌虐一個人,當受害者哀嚎的時候他們在想什麼?
我不想探討變態者的心理是不是正常,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們肯定以此為樂。
這樣的人有什麼資格跟你我一起呼吸這些空氣?有什麼資格可以跟你我一起搭公車坐捷運?有什資格可以跟你我一起快樂的討論每天發生的快樂的事情?
他們沒資格,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他們會不會一時興起將你當作下一個取樂的對象。
不是說我小心眼,而是我也會擔心,我也會害怕身邊的人會不會就這樣消失。我是人,我會無助,我會害怕,因為我不能想像他的快樂是不是因為我的存在,他是不是想將我當做下一個實驗品。
爲什麼,那些人權協會的人不擔心?

我不想探討不執行死刑之後台灣的犯罪率高了多少,但是我知道很多人因此而不怕法律的制裁。
一個殺人犯可以對著法官高聲疾呼:「等我出來你就死定了。」
這表示什麼?表示台灣已經不安全了,表示台灣已經沒有可以對待那些變態的最終手段了。
死刑或許可以不執行,但是絕對不能廢除,因為那是一個終極的手段,用來威嚇那些還有些許理智的傢伙,用來讓某些人還會害怕,雖然效用沒有多大,但是至少還有一些效果在。
一但廢除,那擔心害怕的是誰?是平常老百姓阿!

警察拼死拼活抓回的犯人,法官用盡心思要讓社會安定,檢察官想盡辦法要追求社會公義,為什麼因為擔心被人權協會攻擊所以法務部長就可以不簽文件?
人家用盡生命想讓社會安定的心意就因為你擔心被人罵,所以不執行死刑?這是什麼道理?
我不認同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沒有執行死刑這件事情,同樣的,其他法務部長任內沒有執行死刑我也一樣不認同,那些死刑犯憑什麼可以活在監獄中?是為了保護他們嗎?監獄變成保護網嗎?
台灣的法律就被這些沒有擔當的人給活活糟蹋了。

你不能承擔一條生命的重量,那你可以承擔全台灣所有人的恐懼嗎?
大家知道身邊有多少人可能曾經是殺人犯嗎?
你可以接受平常疼你的伯伯在一個夜晚將你綁到他家去虐殺嗎?
我不能!

生命重量有多重?
是一個人重要還是一群人重要?
為什麼輕重緩急都沒有人可以衡量了?


我知道看到這裡一定有人會說:「死刑犯也有人權!他們有活的權力!」
是,是啊!他們有權力,但是你有沒想過受害者家屬的權力?你有沒有想過死者的權力?
曾經他也跟你我一樣,開心的笑,開心的吃,會哭會叫,這樣的人在幾天前還活生生的跳著,幾天後就變成一具沒有溫度的屍體,誰為他哭?誰可憐他?誰在乎他曾經有過的人權?
你可以用宗教的立場反駁我。但是你要記住一件很重要的事:

你不是神,沒資格決定誰不應該死!


只有神可以憐憫的愛人,可以不在乎他的一切,只要他願意接受神。
但是你不是神,你怎麼知道神不希望他死?
正因為我們是人,所以更應該有一條可以保護我們安全還我們公道的法律不是嗎?
法律是因為什麼存在的?
就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不是嗎?
就是為了有天你受欺負有人可以幫你出一口氣不是嗎?
就是為了你家人被欺負有一個可以幫你的條律不是嗎?
就是為了你身邊的人的安全啊!
你現在要把安全網撤除,就為了讓那些野獸可以更正當的咬你,而且不會被人制裁,這樣就做公平?公正?公義?應該?
這是正確的價值觀嗎?

死人不會復活,但是犯罪者可以增加更多死者。
什麼叫做公平?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不公平嗎?
不然怎樣算是公平?
你今天可以大言不慚的幫助死刑犯廢除死刑,還不是因為你家沒死過人,你沒嘗試過家人生命被莫名剝奪的經過,你今天這麼大方,對!因為那不是你家的事。所以你可以說的很坦然。
但是對不起,我不行。

他願意悔改又怎樣?他知道自己錯了又怎樣?他明白生命價值珍貴又怎樣?
他殺了人啊!
不是一隻狗或是一隻貓,為什麼動物受虐可以有人大叫制裁那些變態,但是人命消失卻有人願意原諒那些人?
這個社會怎麼了?
大家都知道人命珍貴,但是你們所反應的現實卻不是這樣。

什麼叫「以德報怨?」那是騙人的。
孔子說的是「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什麼是以直報怨?就是用正當的手法去對待那些曾經傷害你的人。
什麼叫做正當手法?死刑算不算是正當手法?
爲什麼可以因為某些人的扭曲價值,而讓社會變調?絕大多數人都贊成死刑不是嗎?
為什麼要因為那些狗屁團體而修法?
這樣又算什麼?

如果那些死刑犯真正明白生命的價值,那他會很坦然的面對自己即將消失的生命。
死刑,不應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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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長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