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故事跟《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漫畫、小說、連載皆無關聯,完全出自社長杰想像)


星期天,中午。
大山株式會社企業大樓中,最頂層為會長大山雄也(73歲,死者)的辦公室。
大山雄也平時待員工極佳,在企業內有一定的風評,但是收購其他企業時心狠手辣,被譽為「大山猛獸般的男人」。

劍持警部跟金田一還有美雪正在附近逛街吃午餐,聞訊立即趕到案發現場中。
犯案現場一片混亂,辦公室中所有東西都被翻出來亂丟,大山雄也攤在自己的椅子上,胸前被插數十刀血濺滿整件衣服,凶器是一把切菜的鋼刀,正插在大山雄也的額頭,他雙眼空洞,幽幽的看著天花板。
金田一跟美雪被擋在封鎖線外,劍持帶上了白手套,進入犯案現場中,他跟現場內的同仁打了聲招呼,大約明白了案發時間跟可能的案發經過,他走到死者身邊,雙手合十唸了聲佛號後開始翻閱死者身上的任何口袋,但是卻一無所獲。正當沒有收穫之際眼角瞥見地上一張紙屑,他撿起來看了一下,交給了其他警察。


「如何?能讓我進去了嗎?」金田一緊張的問。
劍持脫下手套交給一旁的警員,「你這傢伙能不能像是高中生一樣?不要每次見到兇殺案這麼開心,你這樣我會懷疑你是殺人兇手的。」
「其實我不是興奮,是因為美雪想知道案發經過。」
「美雪?」劍持看著臉微微發紅的美雪,「沒想到妳居然是嗜血狂。」
美雪急忙揮手澄清,「不是啦!我、我最近有在寫小說,想把這些經過紀錄下來而已。」
劍持看著美雪閃閃發亮的眼睛,搖搖頭說:「最難解的兇殺案,不是精心策劃的,而是拿把刀在小巷子中隨機殺人,那才是真正的無頭公案。」
聽見劍持的冷水,美雪的熱情冷下一半。
「那不是重點啦!我想進去看看。」金田一插嘴說。
劍持嘆了口氣,「你想進來可以,不然考上警察,(指指自己)像我一樣。不然當法醫,也可以。最後你當殺人兇手,隨時可以看案發現場。」
金田一抓抓頭,「老爹,過去你不是這樣的啊!」
「那是漫畫,現實中最好可以讓一個高中生這樣晃來晃去,你是沒看過《CSI》還是《林肯萊姆系列》嗎?」他從西裝口袋中取出一根煙,點起煙吸了一口,「這是小說,不可能讓你亂來。」
「可是讀者就是要看我說那句話阿!」金田一抱怨。


劍持轉過頭,「你們是不是真的想看他說那句話?」
讀者:「對啊!對阿!」
劍持無奈。


「進來吧!小心案發現場。」劍持把封鎖現拉高讓金田一進去。
金田一不停的在案發現場中搜索,這段故事太長了,就讓我們用快轉跳過。


金田一在死者腳下撿到了半張紙,他翻過來看,是張黑白照片,一個人的下半身,看服裝似乎是女性。他興奮的叫著劍持,「老爹,過來看看!」
劍持走過去看,拿起那但張照片,「這是什麼?」
「應該是一個女人的照片。」
「廢話,我也看的出來,所有讀者在這一段的第一句就知道了。」
金田一抓抓頭,「職業病!」他說完又立刻蹲下找有無照片的另外半張,可惜找不到。

半小時後一無所獲,警方暫時判斷是小偷進偷竊卻意外被在辦公室中的大山雄也發現到,兩方起了衝突,小偷將大山重砍數十刀後離去。

「這件事情不會這麼簡單。」金田一說。
「有何根據?」美雪在一旁偷偷問。
「如果只是這麼簡單,那就不需要我在這裡,作者這樣安排一定有他的用意。」
「是什麼用意?」
「可能我會在某個時候發現到某個重要的線索,那時候我就可以透過某種方式證明我是對的,然後就可以說出那句話,最後在指證兇手的罪行,然後讓警方抓起他,這樣這個故事就結束了。」金田一有把握的說。
「真的這麼簡單嗎?」美雪問。
「那是因為我是金田一,如果我叫「X男」可能會更快,只要一條線閃過,隨便指某人是兇手,故事就結束了,連鋪陳都省了。」
「是這樣喔!」美雪嘟嘴。
金田一在原地踱步,等著那個證據出現,就這樣,他發現了!


「我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金田一大叫。
劍持聞聲立刻跑到他身邊緊張的問,「真的嗎?」
金田一點點頭,「我本只是懷疑而已,但是我已經掌握到真正的證據,我一定要把兇手繩之以法,我用我爺爺的名聲發誓!」
「喔喔!這句話終於出現了,這是說再過一會兒我就可以抓住犯人然後回家睡覺了是吧!」
金田一沒有答話,只是冷冷的看著劍持。
「你這樣看著我幹麻?」劍持問。
「雖然我很不想這樣說,但是,老爹,你就是兇手。」
「我?我怎麼會是兇手?」劍持大叫。
「你沒有注意到小說的名稱嗎?《劍持警部殺人事件》,就是說你啊!」金田一說。
「靠!那不是唬人的嗎?應該是要先把證據指向我,讓大家都先懷疑我之後,你或明智再替我翻案的啊!怎麼會直接就是我?」
「因為作者已經沒梗了,他已經想不出怎樣才能吸引更多觀眾來看,所以只好犧牲某些看似重要卻不重要的角色來擾亂觀眾的思緒,進而讓更多人對這部作品有更大的興趣,讓自己的作品能更好賣阿!」
「那也不需要犧牲我啊!我可是這部作品從舊版到新版到最近最新版都一直出現的重要配角耶!除了你跟美雪之外就是我出現最多次了,雖然我很沒用,沒有升級過,沒有親自破過案,但是很多故事如果沒有我就無法進行下去,我是很重要的NVP耶!」
「那又如何?為了人氣跟新鮮感,只好犧牲你。」
「那也要給我一個理由阿!」

「到現在你還不承認?」有人在一旁說。

金田一跟劍持轉過頭看向聲音的主人,明智。
他優雅的走到兩人身邊,拿出一張照片,是之前半張照片的還原照片。
劍持驚呼:「你怎麼會有這張照片?」
金田一說:「我記得老爹你的皮夾中也有這張照片,所以我偷你的皮夾(從口袋中取出一個黑色皮夾),在裡面找到這張照片,我用手機拍了一張傳給明智警官,要他調查她跟你是什麼關係。」
「裡面的女人叫大山雅子,是死者的女兒,三十年前你曾經跟他相愛過,但是大山雄也不答應,硬是拆散你們。」
「那又怎樣?只能說我以前感情豐富,這樣不行嗎?」
「大山雅子跟你分開沒多久就死了,大山雄也也奇蹟似的成了一家企業之主,你懷疑這件事情背後的原因,所以你一直案中調查,最後你發現了大山雄也當初替雅子保了高額意外險跟壽險,他就是覬覦這份保險金所以殺死自己的女兒。」
「那也不關我的事阿!他罪有應得,跟我有何甘?」劍持說。
明智笑笑,「今天是大山雅子的祭日,你想在這一天替她報仇,不是嗎?」
劍持哈哈大笑,「這麼蠢的理由?我現在有妻子有女兒,我為了三十年前的一個戀人?現在搞的我下半輩子要在監獄中渡過?說出來誰會信?」
金田一說:「有沒有人信不重要,只要有個理由就夠了,能感人更好,可惜這只是作者隨便掰出來的,青菜啦!」
劍持又問:「那要有個手法吧!犯案手法呢?」
明智說:「那種東西不需要啦!讀者根本沒人在看犯案手法,就算知道怎樣?現實中根本不可能實現,如果你堅持的話,就你早上約他談判,兩人一言不合你就失手殺死他,為了掩蓋你殺人的動機,所以你弄亂了現場,這樣可以嗎?」
「當然不行啊!漏洞百出,故事一開始就說我跟阿一還有美雪一起吃飯逛街,我哪有時間殺死他?還有我開始搜索時發現的紙屑呢?那也是重要證據吧!」
金田一拍拍劍持的肩膀,「作者累了,他想收尾了,你沒聽過《烏龍派出所》阿兩很重要的一句話嗎?『用汪洋般的殺意,掩蓋天馬行空的犯罪手法』,你的殺意雖然薄弱,但是已經足夠,手法就不重要了,讀者只想知道誰是兇手,不想知道怎麼犯案的。」他轉頭看著明智,「明智,帶走老爹吧!」
劍持兩行清淚從眼角緩緩流下,「我認輸了,還以為可以騙過你們,但是你們要知道,就連我這麼重要的角色都變成犯人了,這個作者看來也江郎才盡了,作品可能就這樣結束了吧!也可能下次兇手就變成美雪或是明智你了。」
明智露出他一貫的笑容,「你放心,不會的。」他拿出手銬,銬下了劍持的雙手,結束了這場鬧劇。


金田一看著雜亂的犯罪現場,突然發現桌角有個東西,被很多文件埋在底下。他走過去發現是一隻手機,小心的調閱通話紀錄,卻發現裡面沒有劍持的通話,「難道犯人不是他?」
算了,已經不重要了。

突然一個念頭閃過他的腦海,他不寒而慄,「下次兇手難道會是‧‧‧」
他看看自己,希望佐藤文也能夠趕快選上日本眾議員,結束這一切的罪惡,讓他所想的永遠都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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