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篇文章《剽竊文字》裡面曾經提到“酪梨壽司”的抄襲事件,沒想到這件事情居然在網路上面越演越烈,現在幾乎到了一種一發不可收拾的情況。
各地部落客都會針對「抄襲」這件事情發表一些自己的意見跟看法,我想,「網路著作權」這件事情應該也要在這次的革命(革命是一種眾人的共識)有很大的改進,而且以後若有發生相似的事情都會以此事件作為一個處理典範。

抄襲,其實這件事情的罪惡並不是很大,我想大部分的人或多或少都會有相似的經驗,學生時期抄書的心得、大學抄網路的文章、A部落客抄B部落客的文章、新聞抄網路、A國抄B國不論什麼創意,我想大家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其實對於「抄襲」都司空見慣,或是應該說,對於此是沒有太多的想法或意見,因為別人怎麼做我也就跟著怎麼做。
這種事情在台灣行之有年,而且隨處可見,節目互抄、MV互抄、歌曲互抄、文章互抄,這些事情其實大家都見怪不怪,更好笑的是,每當有人指出那些抄襲之處就會有一堆人跳出來護航,用一些極度愚蠢的話語替那些抄襲的人消毒,「大家都是這樣做」「誰誰誰也這樣做」「我覺得相似度不大」「看起來差不多,但是其中還是有作者的心思在」,不然就是直接放大絕:「你利害你不會去做?」
哼!有時候真的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為什麼那些人做錯是卻還有人願意矇蔽自己的眼睛去相信他們是對的?明明事情就擺在眼前,為什麼他們還能支持這樣錯誤的行為?難道就因為那些人的人氣度高?還是因為抄襲不算是一種錯?

這是一個很直得探討的問題,到底怎樣叫做抄襲?
有人會用一些看起來傷害度比較低的辭彙去形容這樣的行為,引用、參考、致敬、模仿,但是我想明眼人應該都能一眼就看出來,什麼叫做「抄襲」。
在學術上,可以用引用,因為很多東西是大家都有的共識,例如:牛頓定律,我要證明一件事情不需要再從基本開始驗證起,直接就從我要引用的地方開始接下去我要的實驗。這樣算不算抄襲?不可否認,確實有一點這樣的意味在,但是有人會去大加撻伐那個人嗎?不會,因為大家都有共識,知道這樣的行為過程本身跟最後的結果都是原創者一個人的作品,這樣的行為不算是抄襲。
但是在學術界外,這樣的行為就很有爭議,因為有個原始的作品可以比對,你想逃都沒地方逃。
什麼叫參考?簡單說就是套用原創者的創意,在加一些自己掩蓋的裝飾上去,很多歌手的服裝看起來相似都就超過九十,但是設計師就是能說這叫做「參考」。你會相信嗎?
很多電影都很明顯就是抄襲其他作品所誕生出來的,但是真要追問導演或編劇,他們又會說:「我是向某某致敬。」你又相信嗎?
說到這我倒是很欣賞《追殺比爾》的導演,當有人問他說你這部作品是向誰致敬時,導演很帥氣的回答:「抄襲就抄襲,哪有什麼致敬?」這樣的人才叫作勇於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雖然一樣低級。

很多人都對抄襲這件事情不在意,可是這件事情背後的罪惡卻非常的大。

用我之前怪異的比喻:就像自己的小孩叫別人爸爸一樣。
我越想越覺得這個比喻還不錯,當我事後回想當時自己的作品被人一自不漏的抄過去時,心中的感覺其實難熬,我很想直接在對方的網誌上留言說:「先生,你這樣的行為有尊重過我嗎?」
但是後來又礙於自己的膽怯沒有這樣做,而我也沒有在去追查我的其他文章有沒有被別人盜用,現在想想其實很可怕,當我辛苦的花兩三個小時去查資料、去寫出我想表達的東西時,別人只需要用三分鐘孤狗+複製貼上,這樣那篇文章就變成他的,而且他一點力量都沒出到,就得到原本應該屬於我的掌聲跟歡呼,這樣公平嘛?
就因為我的文章是公開在網路上讓人免費觀看,所以我絲毫沒有辦法可以保護那些屬於我的文章?在別人的引用跟轉貼中我無法得到我應該有的尊重跟禮貌性的對待?
我沒有這麼大公無私,我沒有辦法可以接受,就算這篇文章好到我覺得應該要讓所有人都看到都要去分享都不行,因為這是我的東西。
但是,在法律上我卻是絲毫沒有辦法站的住腳,因為智慧財產權在網路上很難去界定它的權限。
也就是說,今天我在網路上發佈一篇新文章,被別人引用引用再引用,不知道在哪一個引用環節中失去了作者的名字後在網路上廣為流傳,最後被新聞報導,而我是作者,我要去跟新聞台講求這篇文章的權力時,他只要回我一句:「這是網路上流傳,網友提供。」我就被打回票了,我就失去這一篇文章的所有權力了。
或是說,一篇文章的其中一段被別人到用到另一篇他自創的文章中,當我要跟那人討公道時他只要說:「我只是『參考』你的文章,必沒有『抄襲』。」這樣我就無法得到我應有的報酬了。
難道就因為我們只是小小的“網友”,所以就要遭受這樣的不明對待?
能想的到這有多恐怖嘛?

這是一種網路恐怖,作者的體會跟想法可能在轉瞬之間變成了別人的東西,而我只能在事後得到他的不回應當作回應。
我想可能有不少認真的部落客都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不管自己知道或不知道,隨時都會有不知名的人拿走了原本應該屬於自己的東西而不自知,更可怕的是,我們無法對這樣的事情採取任何能做的措施。
原本只是基於想要分享的心態,跟所有同好討論一些事情,但是被某些有心人拿去,可能為了人氣、賺錢、名聲或是其他我們不可知的報酬,就讓一些不屬於他們的光環更加發光發亮,而那些人之中還不乏很多作家、記者、名人。
我們要對這樣的行為繼續姑息下去嗎?
這樣最傷的是那些還期待部落客繼續發文的讀者們。

很多事情該做就要做,我認為所有部落客都應該跟酪梨壽司一樣,面對侵略自己權益的人就要毫不留情的反擊回去。
就私人心態來說,我不希望這件事情就這樣隨便落幕,因為我怕哪天我也變成了我所害怕的主角,但是卻不知所措。
就道德來說,我希望所有人都對這樣的事情譴責,而且要督促自己不要做這樣的事情。
就未來的願景來說,我希望認真的部落客不再因為抄襲而擔心受怕。

因為我也陷入這股洪流之中,所以我很期待後續發展,更希望這樣的事情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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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長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